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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19-08-27 11:56:01点击次数:8524次


按照县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汝阳县人民医院经研究通过,拟对血液透析机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汝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RYSB20190801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机一台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15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和《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原件,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企业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授权书、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828日至2019年830日。

地点:汝阳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5日下午4: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9516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汝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汝阳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及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报送报价单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简介(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报价单须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称:汝阳县人民医院

址: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40号

联系人:马老师

话:13353973915

                                                            汝阳县人民医院

                      2019826日

(编辑:崔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