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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医院脉冲激光治疗仪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按照县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汝阳县人民医院经研究通过,拟对脉冲激光治疗仪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汝阳县人民医院脉冲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RYSB20190902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采购内容:脉冲激光治疗仪一台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19.8万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和《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原件,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企业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授权书、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及方式: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到汝阳县人民医院采购办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11: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20日11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汝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汝阳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及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报送报价单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简介(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报价单须密封,否则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名 称:汝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40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13353973915
汝阳县人民医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