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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的治疗

更新时间:2013-11-28 12:09:00点击次数:8019次

子宫肌瘤是女性生殖系统最常见的良性肿瘤,多见于30—50岁妇女。30岁以上的妇女约20%患有子宫肌瘤。
    子宫肌瘤按生长部位可分3类:位于子宫肌瘤的为壁间肌瘤,最为常见,占60—70%;肌瘤向子宫浆膜生长,突出于子宫表面者为浆膜下肌瘤,占20—30%;肌瘤向粘膜层生长,突向宫腔为粘膜下肌瘤,占10—15%。
    症状:主要为月经改变,如月经周期缩短、经期延长或月经量增多。肌瘤增大时,可压迫邻近器官而出现尿频、便秘、输尿管积水等。一般情况下不发生疼痛,但如浆膜下肌瘤发生蒂扭转或肌瘤红色变性时,可引起剧烈疼痛。子宫肌瘤还可引起白带增多及不孕。多数患者无症状,常于妇科检查或B超检查时被发现。
    治疗:
    一、随访观察:如肌瘤小于妊娠10周子宫大小,无明显症状或近绝经期患者,一般不需治疗,可3—6个月复查一次,若肌瘤明显增大或出现症状可进一步治疗。
    二、手术治疗:手术指征:1.肌瘤大于妊娠10周子宫;2.月经过多,续发复血;3.有压迫症状;4.宫颈肌瘤;5.生长迅速,可能恶变;6.不孕或反复流产排除其他原因。
   手术方式:
   1.肌瘤切除术:年轻未婚或未育希望保留生育功能,可经腹或腹腔镜下手术切除。粘膜下有肌瘤部分可在宫腔镜下行切除术。粘膜下肌瘤突进宫颈口或阴道内者,可经阴道切除。
   2.子宫切除术:凡肌瘤较大,症状明显、经药物治疗无效、不需保留生育功能或疑有恶变者,可行子宫切除术。术前应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排除宫颈恶性病变。
   3.药物治疗:凡肌瘤小于2个月妊娠子宫大小,症状较轻,近绝经年龄及全身情况不能手术者,可选择药物对症治疗。如雄激素、米非司酮等,但不宜长期使用。
   4.有条件者也可行子宫肌瘤介入治疗。
   5.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的处理:孕期无症状者,定期产前检查,严密观察,不需特殊处理。妊娠36周后,根据肌瘤生长部位是否会发生产道梗阻及产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决定分娩方法。若肌瘤位于子宫下端,易发生产道阻塞。胎头高浮不能入盆者应选择性剖宫产,术中是否同时切除肌瘤需根据肌瘤大小、部位和患者情况决定。

(编辑:ryxrm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