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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角
我省出台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3-12-05 11:00:00点击次数:8690次
9月23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4年版)》,重点从四方面进一步提高参合患者实际受益水平:一是降低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分别调整为:乡级200元、县级500元、市级二级以下700元、市级三级及省级二级以下1000元、省级三级及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二是降低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分段标准。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住院费用补偿分段标准分别调整为:乡级800元、县级1500元、市级二级以下3000元、市级三级及省级二级以下4000元、省级三级及省外医疗机构7000元。三是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全省统一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20万元。四是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与低费用段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相衔接。
摘自河南省卫生厅网站
摘自河南省卫生厅网站